公立高校小额零星采购有必要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吗?公立高校如何遴选及使用社会代理机构?……这些都需要通过公立高校内控制度进行明确。那么,公立高校如何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去落实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呢?
创新自主采购机制 研发快速采购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须采用政府采购方式。也就是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以按照内控制度自行采购。”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张玉认为,对于小额零星采购,采购人应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制定既符合内控又方便执行的采购制度。
“当前,不少公立高校依据法律法规和校情不断完善校内采购管理制度。”上海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主管花永盛介绍,上海大学采购制度是一个纲领性采购管理办法再配套若干实施细则,如货物服务快速采购细则、工程实施细则以及代理机构、供应商的管理细则,形成了“1+N”多层次管理制度体系。从小额零星到数百万,让所有类型的采购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了“大额采购讲规范,中额采购求效率,零星采购谋便捷”的格局。上海大学聚焦未达限额标准自主采购机制创新,创设了“上大迅采”快速采购方式,有效调节规范与效率间的平衡。
记者了解到,中山大学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采购信息化系统,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多级审核、系统内嵌采购法规、全流程电子化、自动预警等,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效率。中山大学自2016年制定了《中山大学快速采购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快速发展的实际,成功研发出网上智能快速采购系统,针对预算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与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之间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快速采购。
公开遴选代理机构 看重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那么,公立高校是如何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
“高校一般会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代理机构遴选公告。”河南某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校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比较看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很多高校会要求代理机构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并将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作为评分项。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代理机构遴选与使用,一些公立高校专门制定了代理机构遴选办法、管理考核办法。例如,《山东城市职业服务学院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及考核办法》明确,公开遴选应综合考量代理机构的专业领域、服务水平和能力规模等因素。公开遴选的代理机构服务期一般为3年,每个服务期一般选择4-6家代理机构。《西华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办法》明确,学校原则上每两年遴选一次采购代理机构,学校采购代理机构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近三年拟委托项目平均数的10%。
代理机构入选后如何分配项目?“我校对入选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的分配机制是利用信息化平台,随机抽取,以规避人为因素干扰,做到公平公正。”花永盛如是说。
另外,中国人民大学在分配项目时采取的是议事选择制,根据代理公司管理情况、是否代理过同类项目、处理质疑投诉的专业程序、人员业务专业素质等综合考量。另外,针对特殊复杂或者金额较大项目实行抢单制,资金项目单位同时参与,代理公司围绕对项目的理解、项目风险点、特殊情况处置方案、参与项目组成员等情况进行阐述,根据阐述情况会议讨论确定代理公司。